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罪犯张金海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6-09-29


经我局2016年9月23日研究,批准罪犯张金海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张金海,男,1955年3月11日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现刑满日期为2028年7月3日,于2014年7月24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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