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韩文亭,性别男,1959年6月8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北京市丰台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日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19年8月17日起至2025年7月15日止,现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清园监狱服刑,因严重疾病,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清园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韩文亭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1月4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