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麻晨晖,性别男,1954年5月12日出生,蒙古族,居住地北京市丰台区,因强奸罪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刑期自2019年7月8日起至2031年9月25日止,现在北京市延庆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 北京市延庆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麻晨晖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5月15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