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向家全,性别男,1947年7月12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北京市大兴区,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附加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刑期自2023年11月15日起至2027年1月5日止,现在北京市天河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北京市天河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向家全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4年2月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