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封永红,性别男,1969年8月24日出生,汉族,居住地河北省保定市,因故意杀人罪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28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减刑后,刑期自2013年6月20日起至2031年8月19日止,现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前进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封永红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3年7月21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