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罪犯杨相文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6-09-06


 经我局2016年8月31日研究,批准罪犯杨相文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杨相文,男,1950年3月8日生,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现刑满日期为2021年5月29日,于2012年1月12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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