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罪犯林若青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4-06-09


 

经我局2014年6月6日研究,批准罪犯林若青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林若青,女,1935年1月8日生,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刑满日期为2020年8月19日,于1998年7月13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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