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戒毒管理局)编制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戒毒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s://jyj.beijing.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戒毒管理局)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东街7号;邮编:100054;联系电话:53860081;电子邮箱:xinfang@bjjgj.gov.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深入落实《北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监狱戒毒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平台建设,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权力运行,推进执法信息公开。
结合监狱戒毒系统自身特点,按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局在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中突出狱务公开、所务公开特色,在门户网站狱务公开专栏对涉及监狱罪犯行为规范、罪犯计分考核的条件和程序、罪犯分级处遇的条件和程序等23项政策性内容进行公开,在所务公开专栏对涉及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产劳动、所外就医及变更戒毒措施、探访探视及通话通信、课堂教学4项政策性内容进行公开,并针对社会公众关注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社会热点问题,主动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公告等进行公开。此外,在门户网站设置法规政策公开专栏,对现行有效的国家性法律法规、行业性法规主动进行公开,并适时更新,将废止、失效的原文件予以替换撤销,以方便公众查询。
(二)紧扣重点领域,推进政务信息公开。
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关于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对不涉密的预决算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并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详实。深入推进重点工作进展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年度绩效任务进展情况、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自查情况、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重点工作进展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1.强化解读全链条管理。为进一步深化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2018年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化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政策解读方式,细化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建立全链条政策解读工作机制。
2.丰富解读形式和渠道。结合监狱戒毒工作特点,我局积极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如统一印制《狱务公开手册》,做到罪犯人手一册,同时在候见室放置,使罪犯、社会公众和来监会见的罪犯近亲属了解监狱各项政策;在监区和候见室设立狱务公开查询系统,罪犯本人及近亲属通过系统可查阅有关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充分发挥候见室文明窗口作用,设立狱务公开专栏,对罪犯近亲属较为关注的政策解读信息予以公告,设立监区咨询台,监区领导面对面解答罪犯近亲属提出的各类问题,宣讲监狱的有关政策、制度,设有电视播放系统,可在会见日向罪犯近亲属播放介绍监狱政策的录像片;各监狱每月设立监狱长接待日,监狱领导亲自接待来访,对罪犯近亲属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政策解答;通过发放所务公开手册、政务微博推送所务公开信息、新闻媒体发布所务公开信息,宣传和展示戒毒工作措施和成效,方便所管人员及家属了解关注度较高的执法工作的依据、程序等。
(四)扩大公众参与,深入推进政民互动。
1.建立健全开放日常态化机制。将司法部“弘扬宪法精神、走进司法行政”监所开放日、全市第八届司法行政开放日、司法行政戒毒主题宣传月,监狱文化节、戒毒文化节等开放活动贯穿全年,社会各界代表、新闻记者、执法监督员、社区居民以及亲属代表近1300余人走进监所,近距离观摩监管改造和戒毒工作成果、切身感受监狱和戒毒文化,增进了社会公众对监狱和戒毒事业的了解和支持,有效宣传了首都监狱和戒毒工作。
2.创新公众参与方式。利用门户网站开通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参观服务预约。利用微信公众号“北京监狱”发布监狱业务动态、罪犯会见安排等信息,设置关键词自动回复,同时对于个性化问题采取人工后台回复,累计网友留言2万余条。开通并试运行支付宝生活号“北京监狱”(全市监狱统一平台),罪犯家属可以通过支付宝生活号“北京监狱”为罪犯存款。罪犯亲属进入“北京监狱”支付宝生活号后点击“会见存款”按照提示的流程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完成后,首次使用需先进行身份审核,民警审核完毕后,通过“会见存款”即可为罪犯存款。
(五)健全工作机制,增强信息公开实效。
1.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建设,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市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市局办公室具体落实、市局各处室协调配合的良好互促格局。
2.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研究制定《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流程,明确答复标准,加强解释说明,建立健全申请与咨询、信访、举报等分类处理机制,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3.推进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狱务公开、所务公开热点问题,结合监狱戒毒工作实际,依照《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共列出监狱戒毒系统需公开的业务事项57条,逐项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及依据,完善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
4.开展专题培训。我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政府网站管理等,扎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培训2次,开展门户网站业务集中培训1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召开门户网站工作会商会16次,召开新媒体策划会9次,总结门户网站、新媒体工作,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聘请专家讲解微信公众号运行以及摄影技术,组织供稿单位工作人员以轮岗交流的方式作为后台编辑进行岗位实践,取长补短,锻炼工作团队不断提高公开工作能力。
(六)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1.提高网站平台运行水平。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按照市政府办公厅相关部署,完成规范网站名称、域名,变更党政机关网站标识、公安机关备案标识以及ICP备案编号的工作,网站底部功能区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站点地图等要素齐全,每季度对门户网站开展自查,网站管理整体规范有序。同时,加强内容发布管理和运行保障能力建设,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开展意见征集,回应网友各类咨询消息,切实提升网站管理和服务水平。
2.发挥微博微信新媒体作用。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在线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微博微信维护管理,将“两微”作为宣传首都监狱戒毒系统的权威平台、展现队伍风貌的有力载体、服务社会公众的智慧窗口,突出民警、突出基层、突出先进典型,全力打造网络时代首都监狱戒毒工作“新名片”,同时,主动做好普法宣传,系统编发国家法律、部门法规、监狱局规章,便于社会了解刑罚依据、有效监督执法,并积极宣传戒毒危害,向群众介绍拒毒防毒有关知识。2018年8月30日,我局天康戒毒康复所民警参加搜狐警法、首都政法综治网和我局联合推出的“让我们向毒品说不-警花和你一起聊毒品”微博直播活动,点击量超过10万;“6.22”首都司法行政开放日,搜狐警法以“走进戒毒康复所”为题对我局开放日活动进行视频和图文直播,点击量突破10万;7月17日,美国、西班牙、德国、加拿大、俄罗斯等14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30余名禁毒警务联络官到天康戒毒康复所参观首都禁毒工作25周年成果展,并实地考察戒毒康复工作,新华社、中国禁毒报、法制日报、北京电视台、凤凰卫视、首都政法综治网、千龙网等10余家新闻媒体进行了视频和图文直播,点击量突破一百万,在宣传戒毒、预防违法犯罪知识,与各界沟通互动、引导舆论发展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报道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1820条,进一步细化公开科目,加大公开力度。其中,从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来看,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4条,约占总数的0.2%。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来看,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86条,约占总数的38%;政务微博公开信息401条,约占总数的22%;政务微信公开信息733条,约占总数的40%。
图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示意图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从申请方式看,通过网络申请5件,占总数的71%;以信函形式申请2项,占总数的29%。
图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示意图
(二)答复情况
2018年,我局对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法定之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了登记回执,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寄发了答复告知书。从答复情况看,1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4件同意公开,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图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情况示意图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及投诉举报情况
(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费用情况
我局2018年度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0元。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为此,在2019年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紧密结合监狱戒毒工作实际,持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平台建设。根据监矫体制改革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强网站信息建设管理,完善网站内容保障机制,深化互动功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做好网站内容更新和查漏补缺。充分发挥新媒体积极作用,通过多种媒介开展信息公开。
二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避免因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而引发信访上访事件。围绕监狱戒毒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重点做好狱务公开、所务公开、新规出台的政策解读工作,以公开促理解,不断提高执法的公信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书的文号、格式和内容,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合法、合规。加强各职能部门、各单位的通力合作,建立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大力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效率和水平。积极指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确行使申请权、救济权,不断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此文解读稿《数说 | 2018年北京监狱局信息公开都有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已在我局门户网站同步发布。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9年3月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戒毒管理局) (注:原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原北京市教育矫治(戒毒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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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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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20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2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38 |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 |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4 |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0 |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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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86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01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33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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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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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8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2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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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7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5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7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7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7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1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1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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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9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5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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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5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