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罪犯李少泽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经我局2015年2月13日研究,批准罪犯李少泽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李少泽,男,1953年1月16日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现刑满日期为2020年6月3日,于2010年10月19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办法》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