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罪犯王育才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5-01-29


关于批准罪犯王育才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经我局2015年1月16日研究,批准罪犯王育才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王育才,男,1973年1月25日生,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刑满日期为2016年9月29日,于1998年8月19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办法》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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