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以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等8个监管单位向我市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移送邢世平等105名罪犯建议减刑、假释案件,截至2016年7月底人民法院已审理裁定完毕,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
假释
邢世平 张殿发 李 清 汪 敏
减刑1年
吕立明 张宝财 杨小军 马连伟 杨永利 肖 远 学赛超 辛宝柱 张士军 吴滨滨 杨友立
减刑11个月
乔中凯 宋亚军 杨 军 张建军 博 超 郑 军 刘彦海
齐 斌 兰 飞 刘少彬 李 楠 茹 华 张建海 高 杨
减刑10个月
苗晓晶 段文兴 杨凤斌 刘占全 朱桂安 王 雷 郑小彬
李 浩 石文儒 孙 超 刘 毅 王金磊
减刑9个月
张学民 王 兴 孙志伟
减刑8个月
周俊河 杨显武
减刑6个月
王 洋
减刑5个月
李景泰
减刑3个月
石凤金 任 伟
减刑1个月
卢 静
北京市监狱
减刑1年11个月
姜庆雷
减刑1年
张春云 陈 亮 杨 卿
减刑10个月
王明生
北京市第二监狱
减刑11个月
卢 彤
减刑8个月
鲍勃·卡布文吉·达米喀
北京市延庆监狱
减刑1年2个月
张 凡
减刑1年
靳 松 李凌云 杨 泽 郭 强 郭维才 张满林 董利伟
卢铁峰 车向东 王双进
减刑8个月
艾满义
减刑6个月
田建忠
减刑5个月
宋大双
北京市良乡监狱
假释
周 徐
减刑1年2个月
路长久
减刑1年
肖 辉 郭铁柱 徐冠超 刘宝强 刘国勇 贾继承 吴向东
减刑11个月
刘 伟
北京市女子监狱
减刑1年
王 伟 张宝秋
减刑11个月
韩 婷
减刑5个月
周薇薇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假释
刘金明 陈 硕 张宝刚
减刑9个月
孙海江
减刑8个月
翟永生
减刑7个月
付子强 牛 全
减刑5个月
肖 迪 段文京
减刑4个月
崔金柱
北京市天河监狱
假释
耿 峰 刘连芳
减刑1年
林 涛 郭小柳 吕长青 王 瑶 闫竞跃 马 哲
减刑11个月
陈海育
上述减刑、假释裁定书由所在监狱当众宣布并送达。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