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通告(2016)第七期

更新时间:2016-08-29


 

  
    2016年6月以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等8个监管单位向我市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移送邢世平等105名罪犯建议减刑、假释案件,截至2016年7月底人民法院已审理裁定完毕,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


假释
邢世平  张殿发  李  清  汪  敏
减刑1年
吕立明  张宝财  杨小军  马连伟  杨永利  肖  远  学赛超    辛宝柱  张士军  吴滨滨  杨友立     
减刑11个月
乔中凯  宋亚军  杨  军  张建军  博  超  郑  军 刘彦海
齐  斌  兰  飞  刘少彬 李  楠  茹  华  张建海 高  杨 
减刑10个月
苗晓晶  段文兴  杨凤斌  刘占全  朱桂安  王  雷 郑小彬
李  浩  石文儒  孙  超  刘  毅  王金磊
减刑9个月
张学民  王  兴  孙志伟  
减刑8个月
周俊河  杨显武 
减刑6个月
王  洋
减刑5个月
李景泰
减刑3个月
石凤金  任  伟  
减刑1个月
卢  静


北京市监狱


减刑1年11个月
姜庆雷
减刑1年
张春云  陈  亮  杨  卿 
减刑10个月
王明生


北京市第二监狱


减刑11个月
卢  彤
减刑8个月
鲍勃·卡布文吉·达米喀


北京市延庆监狱


减刑1年2个月
张  凡
减刑1年
靳  松  李凌云  杨  泽  郭  强  郭维才  张满林  董利伟
卢铁峰  车向东  王双进
减刑8个月
艾满义
减刑6个月
田建忠
减刑5个月
宋大双


北京市良乡监狱


假释
周  徐
减刑1年2个月
路长久
减刑1年
肖  辉  郭铁柱  徐冠超  刘宝强  刘国勇  贾继承  吴向东
减刑11个月
刘  伟


北京市女子监狱


减刑1年
王  伟  张宝秋
减刑11个月
韩  婷
减刑5个月
周薇薇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假释
刘金明  陈  硕  张宝刚
减刑9个月
孙海江
减刑8个月
翟永生
减刑7个月
付子强  牛  全
减刑5个月
肖  迪  段文京
减刑4个月
崔金柱


北京市天河监狱

假释
耿  峰  刘连芳
减刑1年
林  涛  郭小柳  吕长青  王  瑶  闫竞跃  马  哲
减刑11个月
陈海育
上述减刑、假释裁定书由所在监狱当众宣布并送达。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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