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肖梦全等3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7-01-22
经我局2017年1月18日和1月19日研究,批准肖梦全等3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肖梦全,男,1947年5月26日生,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刑满日期为2020年7月9日,于2004年12月23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张溪,男,1966年10月25日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现刑满日期为2021年8月11日,于2011年3月31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王朝顺,男,1962年4月30日生,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现刑满日期为2017年2月13日,于2015年10月15日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7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