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情况公示表

更新时间:2025-08-21


姓名

郝中建

性别

出生日期

1963.07.03

罪名

受贿罪

原判刑期

有期徒刑3年

附加刑

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提请单位

前进监狱

现刑期起止日

2023.12.11-2026.12.10

启动暂予监外执行的事由

罪犯郝中建患:1.直肠恶性肿瘤根治术后 2.肺继发恶性肿瘤 3.恶性肿瘤术后化疗 4.甲状腺恶性肿瘤,淋巴结继发恶性肿瘤(右侧颈部Ⅵ区) 5.腰3椎体陈旧压缩骨折 6.胆囊结石   7.双肾囊肿 8.前列腺增生伴钙化,监狱提请保外就医。

诊断、检查、鉴别

结果

   罪犯郝中建病情符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司发通〔2014〕112号)附件《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第十四条“非临床治愈期的各种恶性肿瘤”规定。

公示事项

拟对罪犯郝中建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公示期限

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市监狱管理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联系人

刘警官、王警官

联系电话

  53860142、53860139

联系电话值守时间

工作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右安门东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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