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25)京狱暂字第1号

更新时间:2025-01-26


罪犯左权,性别1949101日出生,族,居住地北京市昌平区,因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经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于2017630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刑期自2015928日起至2028927日止,现在北京市延庆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北京市延庆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左权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1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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