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左权,性别男,1949年10月1日出生,汉族,居住地北京市昌平区,因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经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6月30日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附加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刑期自2015年9月28日起至2028年9月27日止,现在北京市延庆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北京市延庆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左权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25年1月26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