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王笑天等3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6-06-12


 

 
 
经我局2016530研究,批准王笑天等3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王笑天,男,19641030生,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现刑满日期为2021820,于20121128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刘润生,男,1951320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现刑满日期为202058,于2009521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张越,男,19601120生,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6个月,现刑满日期为2017128,于200972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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