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以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等6个监管单位向我市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移送王维佳等83名罪犯建议减刑、假释案件,截至2017年2月底人民法院已审理裁定完毕,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 假释 王维佳 张险峰 张进辉 李希伟 王文帅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张志明 范增玉 胡长江 减刑9个月 李 刚 李 洋 刘建东
杨守库 田正山 刘 超 王建华 刘继祥 师淑达 王兆生 石宝栋 付
兴 王 伟 高 山 吴 松 薛顺东 张宝亮 聂东生 减刑8个月 锅 军 田 超 孟德亮
孙洪军 减刑7个月 梁志强 谢召伟 崔文刚 齐 浩
王 进 隗合新 减刑6个月 郭欣明 杜克虎 杨发勒 石建国 张
印 张士利 陈俊林 周天宇 陈东生 宋 凯 减刑5个月 吴 涛 杨 玉 王博扬
边育新 减刑4个月 黄海波 减刑3个月 徐 岱 减刑2个月 田嘉庚 减刑1个月 全玉刚 陈 杰 北京市监狱 减刑9个月 孟 波 赵国霞 李 理 减刑7个月 梁丛林 陈 朋 减刑6个月 李国峰 杨永东 减刑5个月 钱 盾 北京市第二监狱 减刑9个月 阿卜杜尔·拉赫曼 北京市延庆监狱 减刑7个月 李兴建 王建军 北京市良乡监狱 减刑9个月 马
宁 金永森 刘志银 减刑8个月 张博涵
常 青 马振明 单铁铭 减刑7个月 张
云 康新龙 孔 维 韩宝义
窦会民 刘传文 王树春 减刑3个月 石雪辉 北京市女子监狱 减刑8个月 侯月丽 减刑4个月 马玉春 上述减刑、假释裁定书由所在监狱当众宣布并送达。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