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以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等6个监管单位向我市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移送孟佳新等85名罪犯建议减刑、假释案件,截至2017年11月底人民法院已审理裁定完毕,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
假释
孟佳新 谭 坚 谢公怀 刘家铭 张小培 陈长青
减刑9个月
黄 月 国如意 刘 伟 王 涛 杨金广 万永强 曲文杰
减刑8个月
崔存利 张 校 贾力川 黄淳澎 李占成 黄鸿斌
减刑7个月
石 强 刘永义 张 继 王 刚 任明信 侯侨响 顾宝银
何增圣
减刑6个月
杨冬雪 顾 鹏 李立刚 杜海利 宋 波 石秀凯 林 刚
减刑5个月
胥 山 燕云炜 唐海波 唐平华 郑 鑫 李志佳 付志韬
减刑4个月
吴滨滨
减刑2个月
张付臣 张士军
北京市监狱
减刑9个月
刘 铮 齐宪义 谢 超
减刑8个月
陈建军
减刑7个月
陈宝寰 高 凯 赵 阳 杜泉利 孙伯洋 张 嘉
减刑6个月
陈 革
减刑5个月
闫 石
减刑3个月
宋志成 周长生
减刑1个月
刘 伟
北京市延庆监狱
假释
董玉玺
减刑7个月
姬炳森 钟 宇 刘玉生 王新亮
减刑5个月
王 友
减刑3个月
张朝勇
北京市良乡监狱
减刑6个月
梁劲涛 罗文刚
减刑4个月
北京市女子监狱
减刑7个月
刘 君 侯慧琴 袁 玮 王丽艳 王乃平 柴凤敏
减刑5个月
杨良霞 管 季
减刑3个月
隗晋霞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假释
王东旭 付金兴
减刑9个月
李津京
减刑7个月
李秀仁
减刑6个月
高 虎
减刑5个月
尹 涛
上述减刑、假释裁定书由所在监狱当众宣布并送达。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