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11-21
2017年9月以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等2个监管单位向我市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移送吴建党等8名罪犯建议减刑、假释案件,截至2017年10月底人民法院已审理裁定完毕,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
假释
吴建党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路国庆 安 柱
北京市女子监狱
减刑6个月
赵京南
减刑4个月
杨春月
减刑3个月
韩艳玲 刘京荣
减刑2个月
范秀春
上述减刑、假释裁定书由所在监狱当众宣布并送达。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7年11月15日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公告(2023)第一期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公告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通告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通告(2019)第一期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通告(2018)第八期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通告(2018)第七期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通告(2018)第六期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通告(2018)第五期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通告(2018)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