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减刑假释通告(2017)第三期
更新时间:2017-05-19
2017年3月以来,北京市延庆监狱等 个监管单位向我市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移送张赛等94名罪犯建议减刑、假释案件,截至2017年4月底人民法院已审理裁定完毕,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北京市延庆监狱
减刑9个月
张 赛 聂 乐
减刑7个月
何继明
减刑5个月
丁立军
北京市良乡监狱
减刑9个月
朱燕林 张思雨 马 俊 刘 旭 呼如新 白雪峰 张 振
赵长启
减刑8个月
张 剑 李小飞 王学峰 陈牧 梁双君 龙 珲
减刑7个月
张华禹 王德玉 董朝恒 高又新 李满仓 张肇鑫 孟令涛
金继军 王 震 王 磊
减刑5个月
张胜利 田宇心 王占泉 张廷江 赵远征
减刑4个月
李 旸 丁瑞华
减刑3个月
殷京龙 贾晓明
北京市女子监狱
假释
于 镰
减刑9个月
李颐菲 刘婷婷 崔 闫 索金燕 郭静 唐艺轩
减刑8个月
任 蕊 卢 妍 蔡茗蕾 张小俊 欧乔科鲁·科仁 顾艾·堪朋
芭妮萨·拉查娜昂 艾琳·瑞涅多 欧莫乌米·阿米奈特·欧拉达布
李 琪 吴迎选 何艳芬 耿 兵 周 园
减刑7个月
周建平 王连凤 封可鑫 柴焕藏 黄海荣 闫秀云 车春兰
减刑6个月
鲁小丹
减刑5个月
付 翔 杨雪鸥
减刑4个月
李 青
减刑3个月
赵玉芹 田克苗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假释
杜金龙 黄 伟 谢颖杰
减刑9个月
齐建平 尹孟缘
减刑8个月
刁春光 徐 进 魏 超
减刑7个月
史永强 古德政
减刑6个月
李月鹏
减刑5个月
王 超 焦 硕 于海川
减刑3个月
于崴光 王少华 姚红源 秀 争
减刑2个月
李 跃 任立春 薛 瑞
北京市天河监狱
减刑7个月
刘帅辉
减刑5个月
赵 波
上述减刑、假释裁定书由所在监狱当众宣布并送达。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