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2019)京狱暂字第6号

更新时间:2019-05-29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

 

2019)京狱暂字第6

罪犯王忠,性别19791016日出生,族,居住地北京市昌平区,因合同诈骗罪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48日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减刑后,刑期自2010820日起至2027719日止,现在北京市良乡监狱服刑,因患严重疾病北京市良乡监狱提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经审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监狱法》第二十五条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五条之规定,本局认为罪犯王忠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批准其于2019527日起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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