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王立强等2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5-11-20


经我局20151117研究,批准王立强等2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王立强,男,19781212生,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3个月,现刑满日期为2018310,于201374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安立京,男,1952915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现刑满日期为2022812,于2013227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51117日       


上一篇: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侯刚等3名罪犯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下一篇: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毛峰等6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ysqgk.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