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四个问题推动法治理念教育

更新时间:2006-09-28


监狱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仅是教育和引导干警理解和把握法治理念内涵,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更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正确履行好执法责任。笔者认为,当前的教育活动要重点抓住并解决四个方面问题。
一要解决认识问题,在大是大非上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监狱人民警察是刑罚执行的主体,如果没有牢固的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不懂得在执法工作中应该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就很难做到情为民系,利为民谋,权为民用,甚至会迷失方向。所以,监狱人民警察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合格,在行动上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牢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要解决感情问题,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监狱惩罚改造罪犯,惩罚是手段,改造才是目的。提高改造质量,使罪犯成为对守法公民、社会和谐因素,这是我们监狱工作执法为民的体现。监狱人民警察要怀着对党和人民、对监狱工作的忠诚信念,沉下身子干事业,在平凡岗位上践行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宗旨。
三要解决公正执法问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正确公正执行刑罚,对于实现公平正义、维护法律权威和监狱形象至关重要。所以,我们要结合执法特点,按照国家法律制度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上抓起,实行“阳光工程”,使公正执法的要求制度化、规范化,使执法的途径程序化、公开化。
四要解决监督制约问题,实现依法治监。防止执法权被滥用,滋生腐败,也是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应有之义。保证监狱民警正确行使执法权的基本措施就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监督有力的运行机制,使整个执法活动能够始终沿着法律化、制度化的轨道运行。同时,还要加强法律宣传和思想教育,加大对执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监督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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