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部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更新时间:2006-06-20


本报讯 6月2日,市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在全局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郑振远局长代表市局党委就此项教育活动的开展作动员;孙超美政委主持;高建国副局长就我局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第一阶段的情况进行总结。
郑振远局长在动员中指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指导下,从中国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际出发,继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吸收和借鉴西方法治文明合理因素的基础上形成的,是科学、先进的理念,是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在全体政法干警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对于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政法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始终保持政法队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讲话中,郑局长阐释了深刻认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要意义,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决策精神上来;要结合首都监狱工作实际,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准确把握“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方面内容的辨证关系。他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领会此次动员会议精神,以严肃的态度,有效的措施,扎实的工作抓紧抓好此项教育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高建国副局长从专项整改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主要经验和体会、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等4个方面作了全面总结。
孙超美政委在会议总结时强调,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会的召开,表明我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始进入第二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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