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奋斗 不青春——从“行业小白”到“业务骨干”

更新时间:2023-04-20



干练、话不多、接地气,是舒志平给大家的第一印象,但只要聊起刑罚执行工作,他一定会娓娓道来,有说不完的话题。谁能想到,如今这个刑罚执行工作的“行家里手”,曾经毕业时是毫无法律专业背景的“门外汉”。这巨大的变化,来源于舒志平十余年的专注和坚守。


舒志平,北京市良乡监狱刑罚执行科民警,参与办理减假暂案件870余件,始终保持零错案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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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警初期,也曾茫然

入警初期,也曾茫然

都说“无奋斗,不青春”,舒志平也一样。正式入职没多久,他就在监区接手了罪犯减刑假释办案工作,刚开始对他来说困难还是挺大的,时常让他怀疑自己到底能不能做好这份工作。回忆起当时的情景,他现在还记忆犹新。


“首先是与所学专业不对口,其次没有办案经验,停留在完成工作的层面上,缺乏对执法办案的深入思考和研究。”但退缩从来都不是他的选择。“一切才刚开始,不会我可以学!”



为了更好地做好执法办案工作,弥补在法律知识和经验上的不足,他努力向书本学、向案卷学、向师傅学、向法官、检察官学,不断积累办案经验。别人下班了,他还在伏案研读,遇到不懂的地方,反复琢磨,查阅相关资料,经常不知不觉忙到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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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不紊,开展实质化审查


有条不紊,开展实质化审查



开始接触案件实质化审查工作后,要做的工作有很多,但舒志平并不急于求成。对于每一起案件,他都要做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综合考察罪犯犯罪的性质和具体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原判刑罚及生效裁判中财产性判项的履行情况、严格全面审查罪犯交付执行后一贯现实改造表现、严格审查罪犯确有悔改表现证据材料……通过综合考察罪犯原判罪行、主观恶性、服刑改造情况等因素,对不同的罪犯在减刑、假释时根据情况区别对待,以更好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面对如此繁多的事项,舒志平总是能厘清头绪。他说,“不仅要审查罪犯的客观改造表现,更要注重审查判断罪犯主观上是否真心悔罪,是否真正认识到自身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严重社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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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不紊,开展实质化审查


严谨细致,不放过任何疑点



舒志平对每个案件逐项逐页进行审查,遇到疑点难点问题,还经常以法官、检察官角色代入的方式去思考事实清不清楚、证据充不充分。正如他说的,“虽然罪犯身陷囹圄,但要让他们感受到公平公正,法律的权威,看到希望。


在一次办理罪犯徐某减刑案件时,舒志平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经多方联系,仔细核实,发现尚有赃款10万元未追缴。舒志平带领办案小组开始做罪犯思想工作,他与该犯共同分析,除疑惑,解难点,循循善诱帮其正确理解行为事实与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之间的关系,教育引导罪犯明白“履行法院判决是罪犯的法定义务,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也是犯罪”,逐步建立起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最终徐某同意全额交纳案款,挽回了被害人的重大经济损失。被害人收到案款后,专门给监狱写来了感谢信,对监狱和舒志平表达真挚的谢意。对于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舒志平都保持着第一次办案时的“小心翼翼”,他说,“要努力实现每一起案件都要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彰显监狱公正执法形象,稳定监管秩序,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作为业务骨干,舒志平还参与市局相关规定的起草修订工作,办理了多个重要罪犯假释案件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为推动全市“减假暂”工作的开展贡献了的力量。此外,他与其他同志一起完成了30年来14000余件减假暂案件的核查工作,并参与办理了对3名罪犯减刑和暂予监外执行问题案件的纠正工作,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经过多年法律知识学习和办案经验积累,舒志平针对减刑假释案件中关键点,整理形成了《案件实质化审查五步法》。他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编写了三期《执法办案指导手册》,对办案权责清单、办案流程和标准、职能科室复查考察办法等内容逐项明确,详细指导办案民警具体工作。他整理编写成《罪犯减刑假释典型案例选编》,进一步引导办案民警以案为鉴,更好地开展好执法办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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