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更新时间:2017-05-24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7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资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5月24日至26日,上午9:30至11:00 下午14:00至17:00
二、地点: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机关10层1005房间(西城区右安门东街7号)
三、携带材料:
1、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字)、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报考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对于京外985工程” 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对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1、2、3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学历材料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5、报考北京市延庆监狱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6、报考北京市第二监狱的非外语专业考生,须提供英语六级考试成绩。
四、注意事项
1、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请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按照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53860405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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