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侯刚等3名罪犯继续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5-12-04


      经我局20151130研究,批准侯刚等3名罪犯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侯刚,男,197577生,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加刑后)现刑满日期为2019110,于20101216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金克强,男,1962131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刑满日期为2023104,于200373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刘兴国,男,1938723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刑满日期为2029528,于2006914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由我局批准其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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