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批准韩晓东等4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

更新时间:2016-05-06


 

 
 
经我局2016427研究,批准韩晓东等4名罪犯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韩晓东,男,1972516生,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现刑满日期为2029116,于2014312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曹德春,男,194524生,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刑满日期为2021526,于2002418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闫保华,男,19471020生,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现刑满日期为2019223,于2015526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罪犯沈毅,男,1968712生,因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现刑满日期为2023820,于2006425入狱服刑。现因该犯患有严重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规定,批准其暂予监外执行。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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