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以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等7个监管单位向我市高级、中级人民法院移送谢玉林等124名罪犯建议减刑、假释案件,截至2017年8月底人民法院已审理裁定完毕,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
假释
谢玉林 付秋荣 赖怀超 马连胜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李漫天 马国东 刘永亮 杨立强 尤洪湧 李达健 季连佳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2年
苏 岳 杨瑞祥 侯文亮 彭明奎 裴连忠 高宝龙
减刑9个月
王柏英 邱 实 孙 继 张云渤
减刑8个月
杨 山 范建华 王建平 苏永光
减刑7个月
安 京 郑 超 李晓明 冯 笑 马 硕 杜江涛 张志国
减刑6个月
李金虎 刘建军 李 默 张 凯 张 金 魏 来 孙小辉
冀松岩 尹 路
减刑5个月
张建军 王 品 尤占宁 张容耀 张雅楠 张 浩 高 畅
减刑4个月
陈 乾 王辰轩 王 义 门 雨 马刚钊
减刑3个月
温燕华
减刑2个月
朱思伦
北京市监狱
减刑9个月
吴晓军 金 兴
张京燕
减刑7个月
孙书有 王 立 刘作琪 安金宝 于 清 墨培轩 李东辰
宋朝生 贾建业 吕海伶 王宝安 李海超
减刑6个月
张铁柱
北京市第二监狱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2年
诺曼·尼古拉斯·梅斯特利 穆蒙·彼得 祖尔费卡尔·阿里
减刑7个月
蒂姆佩恩·斯福
北京市延庆监狱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
张建国 冯蕴萍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2年
刘斌刚 王学志
减刑9个月
常 涛
减刑8个月
张雪竹 刘宝玲 孙造顺 李雪莱
减刑7个月
王笑丹 李 凯 孔长栓 褚瑞增 薛仁财 陈建平
减刑6个月
曹保呈 赵宏刚
减刑5个月
齐春继
北京市良乡监狱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2年
许建伟 林 磊
减刑9个月
祁 征 刘 彪 王军平 张 弛 赵 伟 周 焱 毕笑非
减刑8个月
郭红岩 李 钊 赵 军
减刑7个月
杨淑明 高 亮 金 利 杨 堃 龚 成
减刑6个月
刘振德 魏小平 刘 成 门金库 赵凯歌
减刑5个月
蒋世明 马春喜
减刑4个月
吕云乐
减刑3个月
冯式仪 毛 记
北京市女子监狱
减刑7个月
宋海燕 东惠玲
减刑2个月
刘以革
北京市天河监狱
减刑5个月
连艳海
上述减刑、假释裁定书由所在监狱当众宣布并送达。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7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