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6-01-05


根据北京市各级机关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我局将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形式及时间

    此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下审查的形式,自1月6日下午起,由招录单位现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考生线下提交审查材料的具体时间以招录单位电话通知为准,参加上午审查的考生应于当天上午8点30前、参加下午审查的考生应于当天下午1点前,到资格复审地点的等候室等候。对于现场审查后需补充修改的材料,考生须于1月8日前通过邮件发送至招录单位邮箱(邮箱详见附件1),招录单位通过线上的形式予以补充审查。资格复审工作截至1月9日18:00。

    考生确有困难不能到资格复审现场的,需及时和招录单位沟通。

二、资格复审地点

北京市新河强制隔离戒毒所综合楼,大兴区团河路33号,北京市大兴区东环路与兴亦路交叉路口东北侧100米,可导航搜索“北京市新河教育矫治所西门”。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各招录单位按照招考简章中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线下资格复审。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 报考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获奖励证书。在京外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

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保查询记录,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录取通知书、学习成绩单等材料。

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学历学位证书。

2. 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符合面向2026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须提供本条第1款所列材料;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须提供户口本(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个人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考生,除按所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参军入伍经历证明。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带齐审查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在资格复审地点的等候室取号后按顺序参加复审。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交由招录单位留存。

(二)现场审查后需补充修改的材料,考生须1月8日前将材料原件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招录单位邮箱,电子版材料应清晰可鉴。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以“职位代码后五位+姓名+补充(修改)”命名,如:01001张三(补充修改)。

(三)每名考生均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四)本次资格复审结束仍不能提供和补充修改的材料,请于面试前提供。考生需提前在《资格复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2)中说明承诺。

1、未能提供户口材料的,承诺说明内容参考:本人所在户口本首页信息,户别,户主姓名,住址(详细到门牌号);户口本本人页信息,姓名,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户口所在地为XX(详细到门牌号),户口迁入时间为X年X月X日。

2、未能提供学校关于奖励认定材料的,承诺说明内容参考:本人已与学校沟通,所获XX奖励等同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可以出具证明材料,现因XX原因,学校无法出具证明材料,本人承诺于面试前提供学校的证明材料。

3、未能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承诺说明内容参考:本人姓名,XX学校XX学院XX系XX专业2026年应届毕业生,学制X年,XX学历,XX学位,X年X月毕业,培养方式为非定向,能够于2026年X月顺利毕业,现因XX未能提供。

4、其他未能按要求提供的材料,请按照以上要求作出相应说明。

(五)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3),本人签名后,发送至招录单位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以“职位代码后五位+姓名(放弃)”命名。

(六)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要求,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提前准备资格复审材料,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或至本次资格复审工作截止时仍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

    附件:1.招录单位邮箱.xls

          2.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doc

          3.放弃资格审查声明.doc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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