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测评人员名单
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计划招录人数与参加测评人数1:1.6至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其中计划招录30人职位为1:1.6,2-10人职位为1:2,1人职位为1:3,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测评时间
2024年3月1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见附件1。参加上午测评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9:00前到达,参加下午测评的考生须于当日下午14:00前到达。考生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三)测评地点
大兴区团河路33号操场(大兴区团河兴亦路首座御园东侧东环路),西门进入,可导航“北京市团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可乘坐公交946路、兴37路到首座御园一区站下车或乘坐公交369路、957路、兴48路到团河农场站下车。
(四)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宜着运动服、运动鞋,纵跳摸高测评时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考生家属不允许进入测评场地,不允许在场外围观、聚集、呐喊干扰体测工作。请考生自带饮用水。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人员名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计划招录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3至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其中计划招录30人职位为1:1.3,10人职位为1:1.4,3-4人职位为1:1.5,1-2人职位为1:2,具体名单待体能测评后由各招录单位另行通知,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时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7:00报到。考生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地点: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预约
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在微信公众号预约,微信公众号-我要体检-体检预约-团体体检入口预约。考生须于3月13日上午前完成预约。公众号预约时间段并不是报到时间,报到时间统一为上午7:00。
(四)体检携带材料及注意事项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填写好的《公务员病史调查表》(见附件2,不贴照片),体检当日登记时交体检机构。
3、体检费用自理,约400-500元。体检机构提示缴费时尽量微信或支付宝支付。
4、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务员体检检前注意事项(见附件3),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5、体检当日,考生需先到体检地点门口,我局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后,考生签到、签订承诺书,统一进入进行体检。
三、其它相关事宜
我局将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同步开展考察工作,参加考察人选同参加体检人选。考察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体检结果不合格即停止考察。请参加考察的考生填写《考察信息采集表》(见附件4,确保表内内容真实准确、字迹清晰,并签署姓名和日期),并于3月12日前以扫描或照片的形式发送至招录单位邮箱。此表用于考察前期准备工作,表内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变更。考察期间将按照考察要求组织开展心理测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评人员
参加心理测评人员名单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待体能测评后由各招录单位另行通知,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
(二)测评时间
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00报到。考生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三)测评地点
同体能测评地点:大兴区团河路33号综合楼(大兴区团河兴亦路首座御园东侧东环路),西门进入,可导航“北京市团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可乘坐公交946路、兴37路到首座御园一区站下车或乘坐公交369路、957路、兴48路到团河农场站下车。
(四)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开考后考生之间不得传递任何物品。携带规定以外物品(包括手机、智能手表、计算器、书籍、资料等)须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其中电子设备须关闭电源。请考生自带饮用水。
附件: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