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03-14


 

根据北京市公务员局《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调剂和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将开展资格复审工作,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形式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3月17日,采取线上审查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审核。为给材料修改、递补等工作预留时间,考生须于3月16日17:00前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通过邮件发送至邮箱rsjwc@jyj.beijing.gov.cn资格复审工作截至3月17日17:00。

二、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提供报名表、成绩通知书、身份证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的电子版照片,由各用人单位按照招考简章中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线上资格复审。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报考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电子版照片。京外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所获奖励证书电子版照片。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卡)电子版照片。

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电子版照片,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电子版照片。

参加本市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电子版照片。

2. 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符合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条件的,须提供本条第1款所列材料;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须提供户口本原件、个人人事档案存档证明原件电子版照片(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户口本首页电子版照片)。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考生,除按所报考职位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外,还需提供参军入伍经历证明电子版照片。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材料提交要求:

1.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电子版照片图像应清晰可鉴,照片文件名与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已在报名环节提供的材料,资格复审时不需再提供。

2.为便于审核,请考生将需要提交的所有材料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内不再建立分类文件夹)压缩至.zip格式,压缩文件大小不小于200K,不大于25MB(文件太大易导致无法接收),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名称均以“职位代码后三位+姓名”命名(如:101张三),名称中间不用空格。

3.需补充或修改的审查材料,只需报送补充或修改的材料即可,报送时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以“职位代码后三位+姓名+补充(修改)”命名,如:101张三(补充),101张三(修改)。

(二)每名考生均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填写《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1),如有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三)本次资格审查暂未能提供的材料请在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详见附件1)中进行说明,对缺少的材料应明确于面试前提供。另外还须分别注明:

1、未能提供集体户口首页的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需在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中注明户口相关信息,同时承诺于面试前提供。承诺内容可参考“本人所在户口本首页信息,户别,户主姓名,住址(详细到门牌号);户口本本人页信息,姓名,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户口所在地为XX(详细到门牌号),户口迁入时间为X年X月X日”。

2、需学校出具关于奖励的认定材料,但暂未能提供的考生,需在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中做出承诺,并于面试前提供。承诺内容可参考“本人已与学校沟通,所获XX奖励等同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可以出具证明材料,现因XX原因,学校无法出具证明材料,本人承诺于面试前提供学校的证明材料”。

3、未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考生,需在承诺书中说明暂未能提供的原因,并明确学校、院系、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培养方式、毕业年月、能够顺利毕业等基本情况,同时承诺于面试前提供。承诺内容可参考“本人姓名,XX学校XX学院XX系XX专业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制X年,XX学历,XX学位,X年X月毕业,培养方式为非定向,能够于2022年X月顺利毕业,现因XX,未能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承诺于面试前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4、其他未能按要求提供的材料,请按照以上要求作出相应说明。

(四)自愿放弃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详见附件2),可手写可打印,本人签名须手写签名,以电子版照片图像形式提交,邮件主题及文件名称以“职位代码后三位+姓名(放弃)”命名。

(五)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要求,提前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并尽早提交,避免出现因补充、修改材料耽误复审进度、影响复审结果的情况。为便于复审工作高效开展,除需要修改补充材料外,复审材料发送一遍即可,无需多次发送。因资格复审人数较多,复审过程中不再电话逐一反馈复审结果,无需考生多次电话核实确认,考生可随时关注资格复审结果,并于3月19日在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查看首批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

(六)资格复审期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畅通,未按照要求时间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或至本次资格复审工作截止时仍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

(七)面试工作将按照北京北京市公务员局要求的时间开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将于面试后开展,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以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官网公告为准。

报考职位联系电话:详见招考简章报考职位所列联系电话

 

附件1:资格审查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doc

附件2:放弃资格复审声明.doc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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