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2021年度公开遴选工作安排,现就心理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测试时间和地点
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
时间:2021年1月7日(周五)上午9:00
地点:新安教育矫治所(大兴区黄村庆丰路6号)
二、心理测试相关事项
(一)测试当天,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测试当天,须提供手写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的以下纸质材料:
1.北京市监狱管理局《调查表》、《零接触承诺书》、《没有与入境人员接触的承诺书》(附件1—3)。
需认真阅读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对21日内有旅行史,居住地、健康状况存在异常,以及存在承诺书内所列事项的异常情况,请立即报告。
2.近1日内北京健康宝信息。
3.近14日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
4.所在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地区信息。
5.72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2小时是指样本采集时间至心理测试时间,核酸检测报告需由北京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为保证能够顺利参考,请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
6.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凭证。
测试当天除提供以上纸质材料外,还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查验北京健康宝为“未见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无异常、所在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地区,方可进入考点。
(三)在此期间,对健康状况进行监测,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不参加聚会聚餐。
(四)除核验身份时可以摘下口罩,其余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间隔距离,积极配合考点工作人员做好防疫相关工作。请自带水杯或饮用水。
联系人:张警官, 53860405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