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2021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面试成绩及综合评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
见附件1
二、综合评价
(一)综合评价内容及分值
综合评价包括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各占综合评价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
(二)工作程序
1.市局成立综合评价小组。
2.综合评价小组结合市委组织部参考标准集体研究确定综合评价标准。
3.考生个人如实填报《公开遴选综合评价评分表》(个人填报项目)(附件2),12月15日(周三)前报所在单位党委审核。
4.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对《公开遴选综合评价评分表》(个人填报项目)(附件2)填报事项进行核查,盖章后于12月17日(周五)前报送市局人事警务处,电子版发张秀连邮箱。
5. 综合评价小组分组对考生“专业及工作背景”和“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填报《公开遴选综合评价评分表》(综合评价小组评分表),12月17日(周五)前经综合评价小组分组成员签字后报市局人事警务处,电子版发张秀连邮箱。
6.结合个人填报项目及综合评价小组评分情况汇总考生综合评价分数。结合笔试、面试、综合评价分数,按规定方法(4:4:2)计算考生总成绩。
附件1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21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面试成绩.xls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