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开展第二届“北京榜样•首都监狱(戒毒)卫士”主题活动。
开展第二届“北京榜样·首都监狱(戒毒)卫士” 评选活动,评选产生20位首都监狱戒毒卫士。2019年 6月17日,举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北京市监狱(戒毒)管理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暨第二届“北京榜样·首都监狱(戒毒)卫士”先进事迹报告会,并在北京电视台播出。组织全员收看先进事迹报告会电视节目,同时围绕“如何理解、坚守和践行首都监狱戒毒民警的初心和使命”“如何以卫士为榜样,在推动首都监狱戒毒事业发展中发挥作用”“通过学习卫士先进事迹,思考自身职业生涯的定位和要求”等专题开展学习讨论,并在内外网广泛宣传报道“北京榜样·首都监狱(戒毒)卫士”先进事迹。
2. 全面开展以提高执法能力为主题的“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
按照市局岗位练兵方案及各单位培训计划,全局岗位练兵有序开展。各单位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民警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学习、业务能力培训、警体技能训练,突出战训合一,提升执法水平。市局组织开展了“罪犯班组建设”、“罪犯心理状况”、“罪犯劳动现场管理”等3个专题的“民警执法大课堂”讲座。岗位练兵期间,市局还组织开展了15项专门业务培训,参训876人次。
3. 制定机关民警协助监所值班挂钩制度,合理安排机关民警深入基层监所协助值班勤务工作,确保警力、值班天数和工作落实到位。
制定机关民警协助监所值班执勤工作方案,组织各处室民警深入到挂钩监所开展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有序推进。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研究制定机关民警协助监所值班工作制度,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4. 修订全局干职保留津贴实施办法和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实施办法,并严格落实政策。
两项津贴发放办法已经市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拟于近期下发。
5. 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依法依规化解稳控信访问题。
2019年1月、2019年7月,按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围绕“打造网上主渠道 智慧信访更阳光”开展信访宣传及作品征集等活动,设置宣传标语条幅20条,宣传展板10余块,宣传海报20余张,发放材料2000余份,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诉求。2019年9月,市局办公室下发培训材料,10个局属单位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开展网络操作培训。
6. 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发展。
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面深入自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开展立行立改。扫黑除恶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制定下发了十六项规章制度,并在实践中强化机制运行。黑恶罪犯收押管理教育工作有序进行。持续落实“四个一”工作模式,常态化开展坦白检举,及时转递线索,加强线索跟踪反馈,实现我局线索全流程闭环管理;落实线索每月通报机制,并把各监所每月信息上报情况纳入通报。利用候见室、会见室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板报、狱务公开触摸屏等载体,向罪犯家属进行政策宣讲,促使罪犯亲属协助监狱督促罪犯坦白检举线索。
7. 强化刑罚执行机制建设。
配合市委政法委BJCM政法协同平台建设,研讨商定业务协同规范和技术规范,与BJCM系统对接,完成了罪犯收押、减刑假释、刑满释放、执法监督协同业务的上线试运行。完成减刑假释办案平台建设,并与BJCM系统第一批、第二批上线协同业务完成对接。
8. 完善政治改造体系。
2019年4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首都监狱“一四八”罪犯政治改造实践模式的意见》,并在市局五大改造暨信息化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了全面部署。部署开展了“强化政治改造、铸牢五个认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 “我和我的祖国”主题教育活动,加强罪犯爱国主义教育,强化政治改造。结合市局“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国庆”百日安全大会战要求,制定教育戒治工作分方案,广泛开展教育活动,强化政治改造各项工作落实。
9. 完善“321”罪犯危评模式,推开量表应用,总结完善维度因子,提高评估信效度。编纂《罪犯危险性评估指导手册》,建立危评案例库和定期交流座谈制度。
对入监诊断、中期考察、现实危险性评估量表进行了完善,召开危评工作反馈交流会,完善并应用再犯量表,完成女犯量表、病犯量表的研制。
10. 强化罪犯生活卫生管理。
2019年8月26日至30日,在十渡民警培训中心举办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及食品安全培训班。培训期间,邀请北京市市场监督局就食品安全工作专门授课;邀请大兴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内容作专门授课。
11. 加强执法办案,深化所务公开,保障所管人员合法权益。
认真审查各单位呈报的执行变更案件。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惩戒案件进行逐案评查。印发《戒毒人员所外就医案件证据补充调查案例》,推动基层单位以本单位的典型问题编写案例,不断探索案例指导实践机制。开展减假保、提前解除所外就医案件“回头看”工作。启动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修订工作。
12. 完善分类评估工作。
采集了778名戒毒人员动机筛查测试数据,对数据进行逐人分析,为“内隐+外显”动机筛查标准的制定提供了基础资料。在数据分析基础上,完成戒毒动机筛查标准的制定。完成评估系统的局内网布置,对戒毒所民警开展“内隐+外显”戒毒动机测试与评估系统使用培训,在各戒毒所推广使用该系统。
13. 规范戒治项目运行。
以班组建设为平台,细化班组活动及个别谈话标准,根据戒毒人员特点,深化正念防复发、成瘾者认知行为重构、“动机—技能—脱敏—心理能量”干预方案等多种戒治项目训练及课后作业延伸训练。前三季度,各所积极开展个别谈话、班组活动、个体咨询、团体咨询,各所筛选优秀戒毒案例40余篇报送司法部戒毒局。开展上半年局班组建设考核并部署下半年局班组建设考核。每个大队至少培养出了3名能够承担相应阶段某项训练任务的项目训练师。
14. 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筑牢安全底线。
以“讲政治、固底线,着力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季活动。指导局属单位做好场所突发事件预案常态化演练工作,强化安全管理能力。对新警进行安全管理教育。每月通报全局重点风险隐患问题,强化安全意识、履职意识教育。
15. 强化专项检查和落实整改,提升基础工作水平。
元旦春节、全国“两会”安保、“一带一路”高峰论坛、百日安全大会战等安保期间,持续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每月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对隐患问题进行督办整改。指导各单位制定2019年大队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达标升级方案,督促各单位每月开展评比、形成考核情况报告。
16. 打造戒治专业核心骨干队伍。
邀请广安门中医院睡眠科和中央财经大学心理咨询专家分别对矫治一线民警开展认知行为治疗技术、短期焦点教练技术培训与督导,并带动民警学以致用。建立心理咨询师长程督导工作机制,邀请大兴精神病医院心理康复科5名临床心理咨询师每周对一线矫治骨干开展团体咨询技术、正念减压、正念防复发、人本主义治疗等不同心理流派的专业督导,促进心理咨询师的成长。
17. 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先后组织各督察大队按月开展了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的安全排查,完成了重点风险时段的调研和措施的完善,有效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突出民警在岗履行职责、民警现场直接管理、重点人员管控、住区大门安全检查、围墙周界安防系统、外出就医安全警戒等六项重点督察内容,开展专项督察、交叉督察,细化工作措施,实施精准督察。组织各督察大队以各种情形为背景,开展应急处置技能专业培训,预案拉动,不断提升民警应对各类突发问题的能力水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提升民警职工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开展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比武活动。制定《警务督察处国庆安保“百日安全大会战”战时青年突击队工作方案》《警务督察处“百日安全大会战”特别纪律》,加强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激发民警职工工作热情。
18.完善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推进安全风险防范示范区建设。
下发进一步深化住区内物品管控的通知,明确区域管控网格化、清单式要求。指导各单位研究安全风险防范示范区建设方案,督导各单位推进安全风险防范示范区建设。组织各单位开展所管设施专项排查,持续推进场所物防技防建设。督促指导做好局、所两级隐患问题的梳理、整改,形成安全工作周报。制定并下发工作通知,规范问题隐患数据库的建立、运行。
19. 部署开展“戒毒场所医疗工作基础建设年”活动。
制定下发《关于戒毒场所开展医疗工作基础建设年活动加强医疗机构建设的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开展相应工作,同时,督促医院做好医疗机构的考评.制定并下发《关于加强精神障碍强戒人员医疗监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卫生防疫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培训、依托专业力量和自主研究等方式,积极推进戒毒医疗(目前戒毒医疗服务项目已通过市卫健委专家组验收,等待批复)和艾滋病矫治功能区建设,提升戒毒医疗和艾滋病人员矫治能力。
20. 继续推进戒毒场所生活卫生管理规范化达标建设。
加强调研,将生活卫生管理规范化建设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目标。采取制定下发包含规范化建设的安全度夏通知,加强重点时段检查和日常检查的方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演练,推进场所规范化工作,强化生活卫生安全。加强协调配合,提前制定计划,组织生产加工,确保被服“零带入”落实。配合信息部门完成戒毒人员网络购物和个人财物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并在天堂河强戒所试点运行。
21. 依托“1+6+X”平台和戒毒宣讲团、国家级优秀校外辅导员两支队伍,加强戒毒所内和面向社会的禁毒戒毒宣传,营造禁毒戒毒氛围,展现工作成果。
成功举办全局“第九届戒毒文化节”和第三届青少年暑期戒毒宣传教育季活动,对广大社会公众、学生及家长开展了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培训,积极营造禁毒戒毒氛围,期间举办全局统一戒毒工作模式推进会,展示了全局戒治工作成果。以局戒毒宣讲团成员、戒毒康复工作站、戒治业务骨干民警为主体,深入多个街道、社区、学校和企事业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戒毒宣传,重点讲解防毒拒毒方法、法律法规政策,积极与受众群体交流互动,受到广泛好评。在局官网、“蒲公英”戒毒康复APP上开展禁毒戒毒宣传,上传警示案例、合成毒品知识和防范方法等,做好线上宣传与服务支持。
22. 开展创优达标活动。
市局在《2019年劳动改造工作要点》和《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中均进行部署,4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推进。5月21日,评审组织单位到延庆调研。5月25日在劳动改造暨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再次推进。截至目前,所有单位自评报告已完成,并完成评审初评。
23. 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局属各戒毒场所分别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细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初步建立分级负责,责任到岗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顺利完成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有效落实防汛工作,安全度过汛期。继续扎实开展“国庆”安保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安保工作任务。
24. 根据机构合并后执法执勤需要,调整完善警用装备配备标准。
通过开展执勤岗位、装备配备现状及需求调研,按照机构改革后职能合并,民警执法执勤任务相关管理要求,调整和完善现有警用装备配备标准,拟定标准文件征求意见稿。
25. 推进“智慧监狱”建设。
女子监狱、垦华监狱、延庆监狱、前进监狱、潮白监狱、柳林监狱软硬件建设达到司法部智慧监狱标准,已通过司法部智慧监狱验收。北京市监狱软硬件建设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等待司法部统一部署进行智慧监狱验收。
26. 加强土地管理。
局属各单位结合“土地房屋院落4221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与属地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局属各单位继续与属地政府或派出所建立流动人口联防联控管理工作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模式。
27. 清河分局省际间警务通勤车。
按照市财政《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压减2019年一般性支出的通知》精神,压减省际间警务通勤车经费。截止2019年9月20日,共发出警务通勤车数量3152趟次,支出金额支出630.4万元,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符合时间进度的要求。通过通勤车经费的保障,达到解决清河地区民警职工的上下班通勤需要,实现民警职工回京便利、乘车舒适、安全稳定的目标。
28. 新康监狱医疗设备购置。
2019年7月16日,经市局党组会审核批准后,新康监狱即开展市财政网上立项、审批工作。8月14日,完成网上申报工作。项目经过网上公示等法定的环节,确定9月18日、9月25日对所有项目进行开评标程序。9月18日,因多普勒彩超项目满足法定资质的投标公司不足三家,按照招标法,该项目确定为流废标。经与招标公司协商,立即进入重新招标程序,确定10月12日重新开标。截止目前,已通过的招标项目,9月23日经新康监狱党委会批准,签订采购合同。
29. 北京市监狱新扩建监区投入使用。
完成北京市监狱新建监区旧围墙电网、安防设施施工,达到押犯要求,2019年7月18日,北京市监狱顺利完成整体搬迁,新监区正式启用。
30. 按职责推进大数据行动计划2019年工作任务。
完成我局职责目录的制定,核实查清信息系统现状,整理核心业务数据项,完成本部门职责目录、数据目录、信息系统目录上链工作。制定本年度政务信息系统入云计划,并已完成部分信息系统上云。
31. 承担市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8项任务。
按照《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北京市戒毒管理局)2019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相关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工作预案,目前相关工作任务进展顺利。
32. 新中国成立70周年服务保障工作任务。
围绕国庆7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自2019年7月10日以来,组织开展了“践行新使命 忠诚保国庆”百日安全大会战活动,做到了全警动员、全员覆盖。从市局到监所重点以问题为导向,采取自查自纠、联合检查、警务督察、视频巡查、突击检查等形式排查隐患,并进行挂账整改。
33. 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常委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市政府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和2018年绩效考评反馈整改事项。
我局未承担国务院督查、国家审计署审计、市委常委班子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市政府党组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2018年绩效考评反馈整改事项,正在按照整改方案,落实整改。
34. 市政府督查、建议提案办理、政务信息报送和推进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工作)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点工作。
2019年度我局未承担年度市政府绩效管理专项考评工作。2019年前三季度我局未承担市政府督查事项,未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2019年前三季度,我局深挖信息资源和线索,加大政务信息报送力度,注重信息选题,加强与上级部门的信息交流和学习,2019年前三季度我局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报送政务信息78篇,中稿采用9篇。
35. 市委市政府相关重点工作任务的协办落实。
2019年前三季度我局未承担市政府相关重点工作协办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