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更新时间:2019-02-11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9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上午9:3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北京市良乡监狱狱政管理职位(213817501)2月13日全天
北京市良乡监狱狱政管理职位(213817502)2月13日全天
北京市良乡监狱狱政管理职位(213817503)2月13日全天
北京市女子监狱狱政管理职位(213801801)2月13日全天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基层管理教育职位(213817601)2月13日上午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基层管理教育职位(213817602)2月13日下午
北京市延庆监狱狱政管理职位(213801601)2月14日全天
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 狱政管理职位(213801701)2月14日全天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职位(213817605)2月14日全天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基层管理教育职位(213817604)2月14日上午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基层管理教育职位(213817606)2月14日下午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护理医技职位(213801502)2月15日全天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狱政管理职位(213801501)2月15日全天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基层管理教育职位(213817608)2月15日全天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基层管理教育职位(213817603)2月15日全天
二、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综合楼一层
三、携带材料:
1、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字)、成绩通知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毕业的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对于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对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护照、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5、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校级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课程成绩单,以及有关中共党员或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等荣誉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材料。
62019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2019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含2019年毕业的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单位同意报考材料(无业人员不用提供)。
四、注意事项
1、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咨询电话:53860405 51785095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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