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更新时间:2018-01-29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8年1月30日至2月1日,上午9:3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二、地点: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驻京办事处。具体地址:丰台区马家堡路富卓苑小区(可乘14、70、511、485路公交车到角门南站下车,向南200米见“富卓苑小区”牌子转弯西行100米即到,位置图见附件)。
三、携带材料:
1、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打印的公务员考试报名表(本人签字)、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列入“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范围内的京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对于 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学位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携带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材料信息不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将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按照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咨询电话:67584432 53860405
附件:清河分局驻京办路线图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
2018年1月2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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