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落实基本要求、强化薄弱环节、解决迫切问题为出发点,规范基础工作。
2、在全体干职中开展安全意识教育,消除“三麻”思想,切实增强广大干职遵规守纪、勇于担当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加强新闻宣传工作。
4、深化狱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5、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6、坚持监管安全为先,保持监所持续安全稳定。
7、强化直接管理,规范罪犯一日改造生活。
8、集中解决妨碍改造的突出问题,净化改造环境,稳定改造秩序。
9、创新教育改造手段。
10、发挥劳动生产功能作用。罪犯劳动教育功能凸显。
11、配合属地政府,推进全市司法、民政、医疗卫生等系统所属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12、政务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