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2012—2014年度首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未成年犯管教所获评“首都文明单位”。
首都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是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组织评选的,旨在表彰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组织领导扎实有效、精神文明成效显著、业务工作成绩突出、环境面貌整洁优美、社会秩序安定井然,并荣获上一年度系统或区(县)、局(总公司)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在首都地区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
近年来,未管所在市监狱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认真履行对罪犯教育改造工作职责的同时,坚持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纵深开展,充分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服务、保障和支撑作用,扎实推进“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的同时,坚持文化育警,提升队伍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坚持公开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以文化人,加大特色建设与文化建设力度,提升罪犯改造质量;并牢记社会责任,积极开展对社会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实现了教育改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两不误、两促进。并先后荣获“全国青少年犯罪研究先进集体”、“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先进集体”、“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五星级文明窗口”、“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学习型领导班子优胜单位”、“北京市职工之家示范单位”、“司法部教育质量年先进集体”、“首都花园式单位”和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多项殊荣。2006年荣获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