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好评的“罪犯班务会”制度

更新时间:2007-04-03


          定期召开班务会,是金钟监狱干警通过长期工作实践,摸索出来的分监区的工作方法。

    2006年12月初,监狱开始在各分监区中试行罪犯“班务会”制度,并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正式出台了《关于定期召开罪犯班务会的实施意见(试行)》,用以进一步规范指导各分监区罪犯“班务会”的召开。《意见》明确规定:罪犯“班务会”召开的时间必须固定,内容必须明确,会议记录的格式与人员必须统一规范。另外,为确保这项制度检查、落实,《实施意见》还规定了相应的奖励、处罚措施。随着罪犯“班务会”在监狱全面展开,这一工作形式获得干警和罪犯的普遍好评。
    首先,有助于干警管理罪犯能力的全面提高。分监区包班责任干警主持召开罪犯“班务会”,需要具备掌控、教育、管理、组织、协调与矫治等方面较高的综合素质,在落实罪犯“班务会”的过程中,干警的讲话水平不断提高,对罪犯的掌控、管理、组织水平也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各分监区以老带新的做法,也使分监区年轻干警多了一条提高自身能力的渠道。
    其次,加强了干警与罪犯之间的直接沟通。罪犯“班务会”,让罪犯有话能说并畅所欲言,从而使分监区干警避免了“我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没让你说,就不要多嘴”的简单教育模式。在那种单向的灌输式教育中,干警只是向罪犯陈述自己的意思,罪犯不能或很少有机会向干警表达自己的意思。而罪犯“班务会”制度的推行,让每个罪犯都有直接面对干警发表个人意见的机会,这种双向直接沟通,有效避免了罪犯遇到问题直接找分监区领导,甚至是求见监狱领导等。
    第三,可以有效化解同班组罪犯之间的矛盾。罪犯长期共同生活在一起,彼此之间或多或少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在“班务会”上,彼此开诚布公地说出来,增进了相互的理解与信任,增进了班组的和谐改造氛围。
    由于罪犯班务会制度在干警和服刑人员之间产生的良好反响,清河分局杨捷副局长在了解金钟监狱开展罪犯“班务会”的情况后,表示近日将在金钟召开现场会,在分局各大监管单位推广金钟监狱的罪犯“班务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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