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型干警是首都监狱工作新发展的要求

更新时间:2007-04-03


         问:在监狱系统里为什么要评专家?
         答:首先,在监狱系统里评专家是社会对监狱工作提出的要求。
    我们可能会听说过:在社会上作案数起的犯罪嫌疑人某某,经查,该犯罪嫌疑人是刑满释放人员,话说到此,很多人不自觉地把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归因为:监狱没有把服刑人员改造好。且不说一个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且不说法律没有规定只有把服刑人员彻底改造好才能释放,且不说第一次犯罪进监狱是谁造成的,我们只说,这是社会对监狱工作提出的一种客观要求,我们只能反思监狱工作,在改造好上下工夫,努力提高改造质量.而不断提高改造质量,需要深入服刑人员其心,对症下药,彻底转化,使那些堕落走入歧途的人转向正轨,这时,监狱做的是“化腐朽为神奇”的工作,除非神仙能够点石为金,其次就是专家。因此,不断提高对服刑人员的改造质量,没有专家是不行的,没有专家型干警队伍是不行的。
    其次在监狱系统里评专家是首都监狱工作发展新阶段的要求。
    首都监狱工作已经实现连续10年无重大安全事故、无暴狱、无脱逃、遣送安全无事故的“四无”目标,全局干警为此付出巨大艰辛与努力,取得的成绩是辉煌的。尽管如此,确保监管安全仅仅是对监狱工作的基本要求,将服刑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才是对监狱工作的更高要求。今天的首都监狱,硬件条件明显改善,干警队伍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在监管安全上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在改造各种服刑人员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完全有条件,也有能力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使首都监狱工作进入发展的新阶段。我们经过调研发现,当前制约首都监狱发展的主要矛盾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客观要求与干警改造能力相对滞后的矛盾。在监狱里评专家,建立专家型干警队伍是提高干警改造能力,解决主要矛盾的重要举措。
    第三,在监狱系统里评专家是现代监狱制度发展趋势和监狱专业化建设的要求。
    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中明确要求,“管理人员中应该尽可能设有足够人数的精神病医生、心理学家、社会工作人员、教员和手艺教员等专家。” 司法部在《2004—2007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人才工作规划纲要》中提出,要进一步提高监狱人民警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对现有岗位和职能进行科学合理的专业化分工,明确岗位的具体职责,并根据岗位职责的具体要求,制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所需人才的具体标准,不断提高不同岗位人才的专业化水平,培养一批专家型人才。
    问:监狱需要什么样的专家?
    答:监狱工作需要多方面的专家,比如狱政管理方面,能够处置突发事件的处突专家,能够处置服刑人员自杀或劫持人质的谈判专家,能够侦破狱内案件的狱侦专家等等;教育改造改造方面,心理咨询专家,个别教育专家,顽危犯改造专家等等。目前初步确定评选五类岗位专家型干警,它们是:刑罚执行岗位、狱政管理岗位、教育改造岗位、劳动改造岗位、行政管理岗位等。我们需要的专家型干警应该是:在监狱某一岗位上,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和知识转化能力,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能够引领和指导其他干警攻坚克难、创新工作的干警。即“在复合型人才基础上‘一专多能’,能够解决监管改造工作中危、难、急、重问题的干警。”建设专家型干警队伍,就是要以提高罪犯改造质量为目标,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专业化分工和科学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培养一支适应监狱工作需要的专业齐全、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家型干警群体,从而带动干警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推进首都监狱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问:从什么时候开始酝酿监狱工作专家型干警评选的?现在是怎么评的?
    答:2005年7月进行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10月制定了《关于建设专家型干警队伍的实施意见》。专家型干警队伍建设从2006年正式启动到2010年为第一个五年规划,2010年,全局监狱级专家型干警达到干警总数的6%,局级专家达到干警总数的6‰。根据五年工作目标,原则上每年评选不少于名额总数的五分之一。2006年出台了《专家型干警评选工作办法(试行)》,开始了具体的评选工作。
    首先确定了评选的条件与标准。
    专家型干警的条件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执法公正,有献身监狱事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作风优良,勇于创新,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在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档次;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5年以上工龄;具有2年以上监管一线工作经历。
    专家型干警的标准是:在实践方面,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工作成效明显,善于解决专业工作中的急、难、险、重问题,有典型的成功案例,经验有推广价值,效果好,在近三年工作中业绩显著,在全局影响大。在理论研究方面,应熟悉本专业的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以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掌握本专业在局内、国内乃至国外的现状和趋势;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在专业上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对全局工作有着指导或推动作用。
    其次确定了评选的原则和方式。
    专家型干警评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突出干警监管改造工作能力,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主管业务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统一标准程序,分级审核评选”的方式进行。评选程序有推荐、资格审查、考核、召开评审会、结果公示、命名备案等,其中考核中的答辩面试是关键的环节。
    评选专家型干警重点看候选人的实际工作能力。
    第三,组建了阵容强大的专家型干警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共有15人组成,其中聘请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五名业内知名教授,还有监狱管理局领导、业务处长、资深干警。
    今年全局共评出了监狱级专家型干警64名,从中推荐了10名局级专家候选人参加评选。10名专家候选人平均年龄为39岁,平均分监区工作年限为10年,他们都曾解决过监狱工作中遇到的危、难、急、重问题,共有12项具有较大影响的经验,理论研究成果50多项。
    问:对评出的这些专家型干警在培养、使用、待遇等方面上有什么考虑?
    答:我们将逐步建立一套专家型干警队伍管理机制。建立以能力开发为核心的专家型干警培养机制;以整合人才资源为手段,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以发挥人才最大效能为根本,建立专家型干警使用机制;以提高工作绩效为目的,建立人才测评制度;以激发人才积极性为动力,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对专家型干警在学习深造、出国培训、非领导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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