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进监狱有益无害

更新时间:2007-04-02


  近日,一则“长春北郊监狱为服刑人员开设‘孔子讲堂’”的报道引发争论。有声音说:服刑人员走进监狱并非不懂做人行事的道理,而是由于利欲熏心抛弃了为人处世的行为准则;服刑人员应该增强的是法纪观念,应该掌握的是法律法规,而不应让文化水平参差不齐的服刑人员学古汉语……。而笔者以为,在社会化大改造理念下,以儒学为代表的传统国学精粹走进监狱是对服刑人员实施法律法规教育之外的一次“再启蒙”式的修养教育,有百益而无一害。
    儒学的本质就是教诲人们做人的基本道理。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就是以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理念为根基,秉承诸多传统国学精髓,充分体现出现代社会文明和道德文化与传统美德知识的相通性与相融性。在全社会着力构建和谐之际,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已深入人心,“法德并举”的口号既要求“监学并重”又彰显“法德相融”。况且,传统国学中的许多道德观早已融入于法律法规之中,有不少还沿用至今。儒学在使人道德层次上升的同时,也使人更懂法并自觉遵守之。如果将法律法规教育比作刚性教育,那么,以传统国学精粹进行的修养教育就是柔性教育。刚柔并济可使服刑人员在增强道德观念的同时也强化法制观念。
    对于儒学进监狱,我局也有着积极的尝试。像未管所请于丹教授进所讲《论语》心得;二监服刑人员兴趣小组开设“我学我行传统美德”教育论坛等等。在监狱这个教育人和改造人的地方,《论语》、《弟子规》、《三字经》等传统国学里面的道义和理念,既能让当代精神更具文化底蕴,又能使服刑人员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只要在灌输而非“硬灌”、理解而非“研学字词义”的方式下注重生活实践中的切实提高,相信,儒学走进监狱定会使服刑人员从传统国学中汲取营养,使之在熏陶中逐渐转变道德观与行为观,逐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真正懂得该怎样做人行事,从而促进其对法律和社会规范的认同与遵守,在改造教育下最终成为具备一定道德水准的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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