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答询内容 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更新时间:2006-08-11


编者按:近日,我局编发了《监狱法律法规热线答询百例》(下简称“百例”),归类列举了近年来全局1600628专线接到咨询的各种问题,覆盖了监管改造工作的方方面面。熟练掌握这些问题和相应的答复是基本功,也是对我们干警执法素质的考核;而了解《百例》出台的背景和目的,则会进一步增强规范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并能够向社会展示首都监狱的良好执法和服务形象。

1999年6月28日,我局为了进一步加大狱务公开力度向社会推出了“1600628”监狱法规咨询专线,由专人负责接听、解答社会各界人士和罪犯家属提出的咨询、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此消息。热线成为我局推行加大狱务公开,为社会提供监狱法律服务的一个窗口,也是展示首都监狱工作、监狱干警文明良好执法形象的窗口。
自热线开通以来,社会群众拨打上万人次,内容涉及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出监后社会安置帮教等监狱工作的方方面面。市局、各监所监狱法规专线电话咨询室的有关干警依据政策、法律、法规给予耐心解答,有力地宣传了监狱文明执法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同时,由于机构调整、监狱布局调整等因素,出现监狱法律法规咨询专线管理部门不统一、人员不固定且大多未经专门培训等情况,造成了部分答询质量不高等问题。
为切实规范监狱法律法规咨询专线的答复内容,统一口径,提高答询效率,市局对近年来罪犯家属拨打咨询电话经常提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编辑了《百例》,并于今年7月6日颁布执行。可以说,文件是在总结7年咨询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是我局深化狱务公开工作、加强法制规范建设的重要举措。
《百例》共涉及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及其他问题等五个方面的109个问题,基本涵盖了从收监到释放的刑罚执行工作的各个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具有系统性、规范性、具体细致等特点,是今后监狱法律法规咨询专线解答社会各界咨询的规范性依据,对于社会各界的咨询案相关内容予以答复;超出此范围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可以依法答复。对于不属监狱工作范围的问题,要耐心解释说明,告知咨询渠道。文件的出台,对于规范咨询口径,提高咨询质量,树立监狱工作良好形象,f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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