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荣明耻 践行责任

更新时间:2006-07-31


台湾忠信高级工商学校校长高震东在一次演讲中谈到 “天下兴亡,我的责任”。我们作为执法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八荣八耻”的积极践行者,用自己的模范言行和人格力量赢得罪犯的信任和尊重;另一方面我们将借此契机,大力向罪犯宣讲“荣辱观”,让罪犯时刻知荣明耻,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正气,注重他们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切实让知荣明耻,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扎根,实现自我约束,配合监狱干警,共同构建和谐的改造关系。
作为刑罚执行者,肩负着监管改造与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神圣使命,这是事业的责任。当前,我们做到知荣明耻,就是要践行责任,把“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与监管改造工作目标相结合,促进和谐的改造关系,并积极将不和谐因素转变为和谐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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