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意识是基础

更新时间:2006-03-23


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中心任务已成为首都监狱工作者的共识,那么,靠什么提高质量?个人观点,需靠全员责任意识链的形成。
责任意识,是衡量一个人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也是能否做好事情的先决条件。作为监狱警察它有社会职业责任,它的职业责任就是公正执法,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因此,提高罪犯改造质量是履行职责的目的和结果,在这一过程中责任意识是基础。
具备责任意识,是监狱工作实现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有岗位就会有责任,监狱工作能够按照预期的目标实现,靠的是每一名干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靠的是对工作负责任。所以,工作开展要靠责任的约束,制度贯彻要靠责任保障,监狱工作都必须通过每一个干警各自承担其所负的责任来实现。
如果每个个体都能够负起应有的责任,每个环节都是责任的支撑点,汇聚到一起就形成责任链,发挥出团队的战斗力,成为做好工作的不可阻挡的力量。反之,个体的责任不能履行,就会出现“蝴蝶效应”。(一只蝴蝶在巴西煽动翅膀,有可能会在美国的德克萨斯引起一场龙卷风。)这看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但确实能够造成积小患、酿大祸的后果。在我们身边曾发生过一些事故,都证明了细微的环节和小事不注意责任到位的严重性。这就告诫我们,看似一些极微小的事情却有可能造成集体内部的分崩离析。从小事做起,记住量变与质变的关系,不管成功和失败,都是从一点一滴开始作基础保证。只有每个人都负起责任,具备应有的责任意识,就会形成全员负责的整体责任意识,才能够确保我们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达到既定效果,才能收到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良好效果。
为此,责任意识是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的基石。增强责任心,培育责任感,提高责任意识,更是监狱事业发展和公正执法的根本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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