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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0年12月,自未管所与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共同签署了《对未成年刑事被告人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协议》以来,未管所将心理咨询工作端口前移至未决犯,提前介入对庭审前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干预,合作双方在促进未成年刑事司法方面共同做出的有益尝试。
“协议”签署至今,未管所心理咨询师万智英和李大宽两位同志,先后对9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庭审前的心理辅导、减压,有效地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为未成年被告人顺利了接受庭审和进入服刑期奠定了基础。
刘清龙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