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市局党委以文件形式下发《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市局党委的《通知》中,转发了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指出,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全国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地方和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请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中组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市局党委的《通知》要求,局属各单位党委、市局机关党委要将中央组织部《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本着党员自愿交纳的原则,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的接收、登记工作。各单位要将“特殊党费”交纳情况及共产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登记表报市局组织处,同时注意收集、宣传党员心系灾区、支援救灾工作的感人事迹,及时报市局组织处。市局统一将“特殊党费”上报市委组织部。交纳“特殊党费”要与其它捐赠活动区分开来,“特殊党费”将上缴中央组织部,并由中央组织部转送地震灾区。
又讯 市局团委也于5月22日发出了《关于做好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了当前支援抗震救灾,需要重点做好的几项工作:一是开展交纳“特殊团费”活动。二是慰问、帮助本单位受灾地区青年干警。各级团组织要积极联系、慰问受灾地区青年干警,特别是有亲人身故或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的青年干警。要通过结对帮扶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三是坚定信心,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团组织要引导团员青年在灾害面前坚定信心,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全力支持下,灾区人民一定能够战胜灾害,重建家园。要教育团员青年不散布、不传播谣言,积极主动地做好维护首都社会秩序和稳定工作。四是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当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