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监狱法》颁布实施13周年 我局隆重表彰三“十佳”干警 职工

更新时间:20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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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7日,市局在指挥中心318会议室召开大会,隆重表彰全局在个别教育、狱内侦查和后勤保障岗位上评选出的十佳、优秀个人。市局领导孙超美、郭际唐、张冠群、邓菊芳、何中栋出席活动。
      本次受表彰的30名“十佳”个人和59名优秀个人,都是在全局2007年度“争十佳,树标兵”评选活动中产生的岗位先进典型。为进一步弘扬先进,市局党委决定:授予陈长征等10名同志“十佳个别教育能手”称号;授予李天发等10名同志“十佳狱侦干警”称号;授予王满红等10名同志“十佳工勤人员”称号;授予王树友等20名同志“优秀个别教育能手”称号;授予刘伟等19名同志“优秀狱侦干警”称号;授予陈文清等20名同志“优秀工勤人员”称号。同时,结合2007年度考核工作,给予获得“十佳”称号的30名个人荣记三等功一次,给予获得“优秀”称号的59名个人嘉奖以上奖励。
       表彰仪式庄重热烈。会上,张冠群副局长宣读了市局党委的表彰决定。“十佳”和优秀个人胸戴大红花,走上主席台,接受了市局领导手中的颁奖。同时,清河分局金钟监狱四分监区副分监区长陈长征同志等6名“十佳”个人代表再次做了精彩感人的事迹报告,用质朴的语言、真挚的情感和真实的事例,生动地讲叙了他们围绕中心、立足本职的先进事迹与宝贵经验。
      为深化全局典型引路工作,孙超美政委在讲话中提出:学习先进典型,要把握精神实质、学习工作方法,并取得实效,从而在广大干职中进一步掀起学先进、促工作、谋发展的热潮。同时,他强调,要以此次评选表彰活动为契机,把我局个别教育、狱内侦查和后勤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本次表彰大会,是继12月22日我局《监狱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以来,全局范围内宣传、纪念《监狱法》的又一次重要活动。孙超美政委指出,“三‘十佳’的先进事迹和宝贵经验,充分反映了首都监狱机关贯彻落实《监狱法》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并号召广大干职以三“十佳”先进个人为榜样,不断巩固依法治监意识,提高依法治监能力,提升依法治监的水平,促进首都监管改造、队伍建设、行政后勤等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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