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宽严相济政策兑现大会在我局天河监狱召开

更新时间:2007-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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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2月13日,北京市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兑现大会在天河监狱举行,同时在我局各监所设立电视会议分会场,有近万名罪犯和罪犯家属参加各会场会议。市委政法委法制处处长刘志伟、市局副局长郭际唐,及市高法、市一中法、市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出席主会场。
        在主会场,市公安局法制办宣布了对隐瞒余罪的天河监狱罪犯王亚利解回再审的决定,随后市一中法郑卫阳庭长宣布了对52名罪犯的假释裁定,并当场送达。同时,当天各会场共有393名罪犯受到减刑,147名罪犯被依法假释;1名罪犯因伤害他犯受到加刑处理,1名罪犯涉嫌余罪被公安机关解回再审,1名罪犯因伤害他犯被隔离审查,拟追究刑事责任。
        市委政法委法制处刘志伟处长在讲话中指出,全市今天共有147名罪犯被依法假释,有393名罪犯得到减刑,是我市贯彻中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要求下一步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上,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二是要认真研究,加大力度,进一步深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三是要完善各项措施,确保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取得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郭际唐副局长在讲话中,回顾了自2005年以来,我局重点完善了刑罚执行制度,突出以行政、刑事激励手段促进监管秩序的持续稳定,促进罪犯自觉改造。与市公、检、法、司各单位联合出台了《关于对监所罪犯假释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对监所罪犯减刑工作的规定》,确立了激励罪犯持续有效、自觉改造的累进处遇考核奖罚机制和宽严相济、依法扩大适用假释的优惠政策。据统计,我局在过去的两年分别假释罪犯891名和1182名,假释比例和假释期与往年相比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对下一步工作,他表示:对于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改造的罪犯,加大刑事和行政奖励力度,特别是对假释后生活确有着落的年满60周岁的老年罪犯,未成年犯、女性罪犯、残疾罪犯、过失犯,要依法扩大比例,提高假释期限;对狱内反改造罪犯、顽危罪犯加大打击力度,提高转化能力,确保狱内良好的改造秩序,为构建首都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平安奥运发挥应有的作用。除署名外,本版摄影为贾永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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