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练兵“三忌”

更新时间:2006-09-08


在当前正在开展的岗位练兵活动中,笔者认为,应该自始至终要做到“三忌”。
   一忌形式主义。在岗位练兵活动中召开会议也好,开展培训也好,进行考核也好,一定要扎扎实实地进行,不要搞花架子,搞形式主义。如果我们只顾搞形式的东西,华而不实,那就会与岗位练兵的初衷背道而驰。
   二忌“以点带面”。此次岗位练兵活动,从规定的学习内容来看,每个人光必学的公共理论课程就达20多篇,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还有很多的法规制度应该学习;从工作岗位来看,共涉及到五大类23种岗位,其中在23种岗位中还包括小的详细的分类;还有每个单位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除了完成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之外,还有“自选动作”。从学习的形式来看,很多学习和训练的内容往往采取重点培训,亦或采取培训小教员的形式。在这样的培训方式下,切忌“以点带面”,也就是说培训不能只是某个人或者几个人的培训,也不是工作的某一个方面、蜻蜓点水式的培训,而是每名干警都要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积极开动脑筋,全员参与,全面开花,使岗位练兵活动真正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目的。
  三忌主次不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抓问题要抓主要矛盾。岗位练兵活动的开展,给本来就千头万绪的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任务、新的挑战,哪方面都不能耽误,感觉工作干起来无从下手,只好眉毛胡子一把抓。其实,岗位练兵活动是给我们各项工作的开展搭建了一个工作平台,我们所有的工作都可以以此为出发点,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和总体目标做文章,把岗位练兵活动和提高罪犯改造质量结合起来,把岗位练兵活动和提高干警“五种意识”“八种能力”结合起来。所以岗位练兵活动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练我们把握和驾驭大局的能力,也是锻炼我们组织和协调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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