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八荣八耻”指导执法行为

更新时间:2006-04-06


编者按:今年“两会”期间,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中国传统道德和时代精神的结合。第一期《短论速读》栏目与大家见面就选定了这个具有时代色彩的话题,并把部分干警的精彩言论刊登出来;同时,本期短言论只是抛砖引玉,希望广大干警积极投稿参与这个栏目。只要是对工作和生活的独到思考,即便是只言片语,都能与大家共享交流。

道德是法律的先导。我们应该警醒地看到,荣辱观虽然属于道德层面,但如果荣辱不明,是非不辨,必将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战斗在执法战线的监狱人民警察,面对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问题,面对各种利益诱惑的考验,更应该像胡总书记要求的那样,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都要旗帜鲜明。
只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才能不断加强自律,一身正气地秉公执法;才能对罪犯施加“身教重于言教”的影响力,引导罪犯知荣明辱、改恶从善;才能在执法过程中用荣辱观自觉进行“纠偏”,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大力促进执法公正。
——— 刘瑞清
监狱人民警察作为执法者,明确自己的身份和职责,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增强管理和改造罪犯的能力;同时,应该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和建设和谐社会起到应有的作用和影响。
———伊立萍
我们监狱人民警察正站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十一五”规划征程的起点上。我们更应该认识到弘扬传统美德,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性,在自身的岗位上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将市局领导倡导的提高“八种能力”和“五种意识”的要求融入到坚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行动之中。
———张海峰
通过学习,我们可以深刻感受到,“八荣八耻”大到国家民族利益,小到个人作风言行,包含了社会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丰富内容,是非美丑界限清楚,正反对照,态度鲜明。
监狱人民警察因担负职责的特殊性和艰巨性,更要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知荣明耻,严于律己。如今,提升自身道德水准,塑造新时期社会主义监狱执法者的良好形象,是顺应当前形势、落实“八荣八耻”的内在要求。
———李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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